我最大。網絡漫畫
  “我是保稅物流中心的一把手,我有決定權。”這是蘇州高新區保稅物流中心管理辦公室原主任黃承風的“豪言壯語”。也正是因為有這樣一個觀念,他利用手中的職權,大肆索賄受賄,區區的一個物流中心辦公室主任竟受賄1150餘萬元。去年8月,黃承風因受賄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昨天,曾對黃承風作出批捕決定的江蘇省檢察院披露了黃承風腐敗始末。
  通訊員 沈劍
  現代快報記者 陶維洲
  一波三折
  追查小銷售員,牽出腐敗“大魚”
  2000年到2011年期間,黃承風歷任蘇州高新區經濟貿易局副局長、保稅物流中心管理辦公室主任、保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原蘇州高新區滸新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等職務。
  2010年,蘇州市檢察院收到一封舉報信,裡面詳細介紹了黃承風在給單位購買叉車過程中的受賄細節,該院反貪局偵查人員立即展開偵查。不過,讓偵查人員感到意外的是,已經約好的舉報人卻沒有露面,這裡頭難道還有隱情?反貪局經過研究,還是決定查下去,他們將目光轉向了叉車,並很快確定了一個調查對象,某叉車公司的銷售員李某。
  李某並不配合調查,2011年初更是換了工作銷聲匿跡。反貪局並沒有放棄調查,而是繼續關註著事態的發展。到了2012年,李某再次出現在蘇州,並搖身一變成了個體老闆。偵查人員追查李某已經兩年,手上掌握了部分其行賄的證據,當年8月初,偵查員將李某帶回反貪局進行調查。在證據面前,李某很快便敗下陣來,交代自己曾給時任蘇州高新區保稅物流中心籌備小組組長黃承風行賄10萬元的事實。至此,黃承風這條“大魚”終於浮出水面。
  疑點重重
  賬戶上數百萬元,到底從哪兒來的
  黃承風是副處級幹部,他的妻子是普通公務員,兩人的年收入最多也就幾十萬元。而反貪局偵查人員發現,他的賬戶上有五六百萬元,連他剛剛大學畢業的女兒的賬戶中也有一百多萬,這些錢是從哪兒來的?
  2012年8月中旬,黃承風被偵查員“請”到了反貪局。當偵查員列舉出他銀行賬戶、證券賬戶的異常情況時,黃承風被徹底擊潰,最終交代了自己受賄1150餘萬元的犯罪事實。2012年8月17日,蘇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對黃承風立案偵查。13天后,黃承風因涉嫌受賄罪被江蘇省檢察院批准逮捕。去年4月26日,他被蘇州市檢察院提起公訴。同年8月5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黃承風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150餘萬元,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審理此案的法官介紹,在受賄的1150餘萬元中,有400多萬元都是黃承風主動索賄。
  那麼,一個小小物流中心辦公室主任為什麼能有如此能量,受賄1150餘萬元?
  利欲熏心
  基建項目設備採購,成了他的斂財工具
  蘇州高新區是蘇州重點開發區之一,2012年GDP總值高達830億元。可別小看了蘇州高新區保稅物流中心,它可是高新區經濟發展服務的樞紐。物流中心2005年成立,總投資15億元人民幣,建有28萬平方米倉庫和8萬平方米集裝箱堆場及停車場。黃承風正是物流中心的元老。
  2004年11月,蘇州高新區成立保稅物流中心籌備小組,黃承風被調來擔任籌備小組組長。籌備小組總共五個人,黃承風是老大,全權負責物流中心的籌建工作。在籌備過程中,為了融資方便,黃承風又擔任了蘇州高新區滸新加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投資公司的資金怎麼用,也由他說了算。
  創建伊始,百廢待興,大量的基建項目、設備採購等都成為黃承風的斂財工具。2004年,蘇州一家建築公司負責人張某找到黃承風,希望自己能中標保稅物流中心的基建項目。黃承風多方打招呼,順利幫這家公司拿到了三個標段的工程量,總造價2.6億元。當然,忙不會白幫。2006年8月,黃承風打電話給張某,稱打算開個飯店,想借200萬元。張某二話沒說,立即將錢打了過去,當然是不用還的。
  2005年5月,保稅物流中心要買集裝箱正面起重機,這種設備一臺的價格一般在300萬左右。雖然保稅物流中心已經委托了一家代理公司負責採購事宜,但最終買誰的、什麼價還是由黃承風拍板。在收了一家公司的好處費後,他讓這家公司順利中標。而此後在購買叉車時,黃承風則在先後收取了60萬元賄賂款後,讓李某所在的公司繞開了招投標程序,直接中標。
  越陷越深
  組成“團夥”斂財,索賄是他的拿手好戲
  “我是保稅物流中心的一把手,我有決定權”,這是黃承風得意時最喜歡說的一句話。權力大,無人管,黃承風斂財手段更是層出不窮。
  2005年,黃承風直接告訴自己的好朋友林某,稱自己手上有工程。於是,林某便成立了一家工程公司,從黃承風手上接工程,賺取的利潤兩人一人一半。僅僅一個保稅物流中心的地坪工程,林某就賺了800萬,黃承風分得400萬元。
  錢一個人賺不過來,林某又將付某介紹給了黃承風。付某的工程公司只有三級工程資質,按照規定不符合承接保稅物流中心工程的資質。不過,當付某承諾接到工程後給黃承風工程造價4個點的好處費後,黃承風便在明知違規的情況下,幫助付某拿到工程。
  2009年,付某承接的工程出現質量問題,依據規定要返工。付某再次找到黃承風,稱只要不返工,就將好處費提高到5個點。只要有錢拿,黃承風向來是來者不拒的,他很快就將此事擺平。付某承接的工程總造價為7000多萬元,黃承風拿到了350萬元的好處費。鑒於林某介紹賄款有功,他又分給林某175萬元。
  除了被動受賄外,主動索賄是黃承風的拿手好戲。承辦此案的檢察官介紹,對於和自己有業務關係的單位,黃承風經常以炒股需要補倉、家中裝修資金緊張等理由,直接索賄。
  在接受審判時,黃承風承認自己大權在握後,有些忘乎所以,沒有把握住自己。對於受賄行為,他表示悔恨不已。
(編輯:SN098)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b30ibbxu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