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的李警官介紹,該賭博團夥不依托現實賭場和賭具,也不需要多人聚集,在不同地點通過指定口令和密碼就可登錄賭博網站,在虛擬環境下進行賭博,整個過程實現了全網絡化。“會員向上家下註,可以現金轉賬也可以直接網上交易,每筆少則三五百,多則三五千,但是輸贏動輒十幾萬不在話下。”不少參賭人員家底殷實,抱著玩一玩的心態,但大多是輸多贏少。據初步調查,這兩起案件涉及上百人,涉及投資賭博金額累計2億多元。
  李警官還說,“嘉德”網絡賭博的所有會員間的結算,均以網絡為平臺,會員和代理不需見面,沒有案發現場,沒有目擊證人,取證難度大,“參賭人員通過網絡、電話或者手機短信投註,以銀行卡轉賬、網上支付等方式異地交割賭資,一有風吹草動瞬間即可銷毀電子證據,所以很難像傳統的賭博方式那樣人贓俱獲。”在偵查中,專案組民警發現犯罪分子開設了大量銀行賬戶,少則20個,多則80多個,銀行資金流轉頻繁。
  (原標題:下註過賬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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